“按照中央的要求,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和全国各省级地方政府签订了‘军令状’,今年必须开工1000万套,这不仅是民生任务,更是关乎地方政府官员乌纱帽的政治任务。”上海市政府一位官员告诉《中国经济周刊(微博)》。
这是一项宏伟的民生工程,需要巨额资金的支持。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向《中国经济周刊》提供的预估,根据计划,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需求投资约1.34万亿元人民币(超过2009年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的四分之一)。而根据我国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规模预估,目前保障性住房的实际供求缺口还有4000万套左右。
一边是中央政府大力建设保障房的坚定决心,另一边是各地政府为建设保障房到处筹钱的困境。怎么办?
3月6日,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参加全国人大上海团讨论后透露:“目前保监会已与上海市政府展开合作,试点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。”
地方政府忙筹钱
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,在实际运作当中所需要的费用可能远超1.34万亿元。
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告诉《中国经济周刊》:“除了保障房的建设资金之外,上海在土地前期的动拆迁方面的费用也很大,而动拆迁的进度会影响保障性住房土地的供应,进而影响保障房的开工和建设进度。”
事实上,即便不考虑土地筹措费用,建设资金本身缺口亦不容小视。据了解,目前保障房资金主要通过三个途径解决,一是中央财政拨款约占总投资的10%;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约为10%;三是各地政府土地出让金中划拨10%~20%。
根据2010年的数据,如果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划拨比例以10%计算,那么全国保障房的总投资则缺口最多达8162亿元,若按照20%计算,则缺口至少也达5462亿元。如此庞大的资金规模可能融资的机构只能通过银行、信托公司、保险公司方面。
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《中国经济周刊》:“2011年千万套保障房面市有难度。1.34万亿的投资,综合历史数据,土地出让净收益、中央拨款、公积金收入总共对其贡献不会超过6000亿元,因此就需要地方政府筹措约8000亿元参与建设。”
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,在供地方面,以保障房每套50~70平方米计算,1000万套保障房就意味着5~7亿平方米。在目前土地供给有限的前提下,如不特殊批地,保障房建设用地必对商品房用地产生挤出效益,从而影响地方收入。所以8000亿元的资金规模已经是较为保守的估计。
从目前各地政府实际债务情势判断,由于“铁公机”等项目正处于建设周期之中,使得地方债务十分沉重,银行的资金在基建支持方面已经承受巨大压力,因此只能依托新的外部资金来解决,如社保基金、保险资金等。
5000亿“保”金可用
是否应该继续动用巨额资金投入规模宏大的保障房工程中,在将来投资收益和实际回报都还是未知数的情况下,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积极程度是不同的。
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全国政协委员、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(曾任上海银监局局长)明确表示,在建设保障性住房资金筹措方面,中央财政大概只出1000亿元,另外超过1.2万亿元的保障房建设资金需要地方配套资金。
阎庆民认为,这样的资金缺口确实令人担心,必须要通过地方财政补贴资金,并引入保险资金等社会资金参与,不能全部压在银行身上,否则银行也不敢放贷。
上海银监局一位内部人士告诉《中国经济周刊》:“4万亿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已经让银行承受了重压,酝酿了一定的呆坏账风险,而保障性住房的贷款利率相比商业住宅来说利率低不少,回报率不高就会影响银行业绩,大规模地投入保障房建设势必越陷越深,这是很多银行不太愿意接这个烫手山芋的主要原因。”
阎庆民告诉记者,保障房建设无疑会影响到银行的收益。如果无法收回信贷本息,就会形成新一轮的“平台”贷款。
与银监会负责人的“忧心”不同,包括吴定富在内的保监会和保险企业负责人则“积极”推动保险资金进入保障房。
去年9月,保监会发布了《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》(下称《暂行办法》),为保险资金可以正式投资房地产领域扫除了法律上的障碍。
按照该《暂行办法》规定,险资投资不动产的上限为上季末总资产的10%。根据保监会公布的保险总资产的10%计算,国内险资理论上约有4500亿至5000亿元资金可投资不动产。
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杨超在给今年两会的提案中建议,保监会、住建部等部委牵头,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投资及管理的相关细则。他认为,如何才能够吸纳社会资金参与、为保障房建设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,是保障房制度长期有效运转的关键。而保险资金应该是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除杨超之外,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平安(微博)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也提交了《建议发挥保险资金改善民生的作用,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》提案。
然而,与银行资金一样,保险资金涉及到广大民众现实和未来利益,保障性住房预期收益是否能够给这部分资金带来切实的回报,是否存在难以预料的巨大投资风险,成为政策制定的关键。
太平洋保险首家试点
3月6日,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透露,根据《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》,正在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。在此前提下,保险公司可以自主选择、自主经营、自担风险、试点先行。
不过有一些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根据《暂行办法》渠道放开还只是名义上的,资金运用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没有明确,“自主选择、自主经营、自担风险、试点先行”中的权责如何界定仍未明晰,这使得该《暂行办法》离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尚远。
根据《暂行办法》及其他法律规定,目前保险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可以有三个措施和渠道:一是从投资不动产、投资股权的角度来进行;二是通过债券计划来进行;三是通过基金产品投入保障性住房项目。
在具体措施上,杨超认为,债券方案对保险公司来说比较简单,而且资金的安全更有保障。而马明哲则更倾向于建立基金,他建议,保险企业可以设立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,按照“政府主导、商业化运作”的模式,建立高效率、低成本、高透明度的运作机制,与政府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发展。
据了解,根据保监会安排,上海是保险资金进入保障房的试点城市,而中国太平洋保险成为了首家试点公司。显然,这使得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有些着急。
太平洋保险集团日前宣布,旗下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“太平洋—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”已正式通过保监部门备案,该计划将募集40亿元人民币资金,主要用于上海地产集团在上海市区建设的约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和运营。
上海市房管局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,希望有政府背景的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进入公共租赁房领域。
“这些资金存在银行里的利率回报非常低,如果用这些资金去购买政府建的、有优惠政策的房屋,再交给政府作为公租房,租金回报肯定比银行利息高得多,而且政府可以承诺担保。”该官员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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